为了加强对学生运用知识能力、实践能力的培养,鼓励学生获取双证,经研究决定,现对学院各专业《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与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进行挂钩的方式通知如下:
1.所有学生均应按照教学计划的要求参加《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的教学过程,完成该课程的形成性考核作业册和课程实验,形成性考核成绩合格者,可以通过获取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及以上级别证书(考证费用自理)取得该课程学分。
2.已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的学生应在每年的6月15日和12月15日前向学院提出免考申请,分部在每年的7月1日和1月1日前汇总申请学生的材料上报教学教务管理科审批。申请时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分部汇总时按专业分别归类填表(见附件“《计算机应用基础》考核成绩表”,本表一式两份,分部和教学科各执一份),复印件按顺序附在表格后,原件在审核后退还学生本人。
3.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者,该课程的形成性考核成绩与其等级考试按下表所对应记载的卷面成绩合成后作为该生该门课程的综合成绩,无形成性考核成绩或形成性考核成绩不合格者课程综合成绩无效。
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与其所对应记载的成绩关系如下表:
4.学生的《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的综合成绩由教务管理系统自动合成。
5.不参加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者,照常参加学校提供的《计算机应用基础》期末考试。
6.各辅导教师在课程的教学中要有意识、适当地增加一些有助于全国等级考试的相关内容,帮助学生获得等级考试证书。
7.各分部也可相应组织学生参加等级考试的培训和报名,动员学生参加等级考试,同时要按上述要求做好本课程的日常教学管理,避免出现等级考试和课程学习相互影响的事情发生。